星期三, 8月 24, 2005

說!我哪裡怪?

我一向很守規矩,所以
先喊:啊!被Big Street點中了。

再寫:也不是沒有怪癖,只是數一數,加一加之後,覺得自己像自閉兒童,看來這次,真的被人擊中要害了。

一,咬手指
指甲偶爾會咬一咬,不過更只喜歡把手指肉當黍米咬。狠狠一口,牙痕深印,痛快!牙齒出完力,就像一拳打在沙包上,疲勞盡消,脾氣盡洩,與長白山人蔘藥效相若。大抵上,擇肥而噬總好過咬實牙根。

二,走路不踩線
一個人走路,總會刻意避免踩到磚與磚之間的線。線是凶,面是吉,避得越多,就感到當天的運氣越好。別以為格子大就代表容易走,每個人步距不同,格子再大也可以令人前腳踩後腳。基本上,這是一門專業。不過隨著香港偉大而持續的路面工程,格子是越走越吃力了。

三,頭撞牆
有事要想嗎?撞牆啦!很煩嗎?撞牆啦!很生氣嗎?撞牆啦!很憂鬱嗎?還是撞牆啦!以上種種,只限於一個人躲在房間的時候。肩膀挨著牆壁,頭側輕輕地敲,不停地敲,咚咚有聲,好舒服......。

四,看著重複運作的東西發呆
不曉得為甚麼,一看到運作有模式的東西,就會開始發呆。手錶齒輪、機器馬達、雲流動的軌跡、海浪襲岸的頻率、工人重複同一動作等等,每次都看得不亦樂乎,而且看得很仔細,不一會,就會進入大道冥冥的境界。如果有突然其來的一個「亂」,那就更是一大收穫。

五,吃飯吃的很乾淨
從小開始,就會把飯碗裡所有的飯,一粒都不放過。沒有外人的時候,甚至會把飯碗舔乾淨。來到香港後,越來越多人看不順眼我的飯碗,不停拋出驚嘆號和問號,所以現在吃飯都會刻意留幾粒飯在碗裡。反過來說,這算不算也是一種怪癖?

然後:
其實本人還有一個怪癖,就是找原點。電線是從哪個插座延伸的?河水是從哪流出來的?諸如此類。所以......
Anais Lee
Bonfire
Cassandre
喬伊蘇
Yealing
Ling
Augu
飛小魚
Jaffe
台灣老婆
Stannum
星屑醫生
Miss Lee
Mushroom
Big Street

如果以每個人貼五人算,我應該是第個六十一億三百五十一萬五千六百二十五個。在全地球人都應該已經被貼的情況下,我竟然還能找到5個人,天意!天意!
Paul Chow
羊桂啡
Chris,32回長篇,來篇短的歇歇吧。
Frieda,機會渺茫,盡管試一試吧。
Ariel,雖然沒見過面,猜想會是漂亮到嫁不出去的才女。

如果這5個人仍有瀏覽我的blog,並願意傳出去的話,兄弟姐妹們,我們很快就可以閱讀到外星人的blog了。

7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我覺得~我應該是你這個奇幻世界裡最正常的一個人!呵

匿名 說...

大佬 你晚了一步了 我早就被貼了

我還開了個新BLOG勒....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chriskai

匿名 說...

叔叔,
走路我也有個小怪癖,
就是盡量不在那些路牌下走過,
道理都是一樣,
幸運點……

匿名 說...

我戴上假睫毛時還算漂亮啦
不過如果公開自己的怪癖
恐怕真的會嫁不出去哦!

匿名 說...

哈!被你找到,居然還能在你的暴台找到我的名字......機會渺茫,還是個機會

匿名 說...

喂,很久沒見,一見面便是來告訴你,我剛路過,看到合適的東西,便拿回家自己用了,那張數獨的圖,很漂亮,現放在我的Blog裡。謝謝。

匿名 說...

結果我終於還是寫了我的五個不算怪的怪癖...